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体系,掌握各项原则的基本内容
课程内容
2.1概 述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2.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依法行使侦査权、检察权、审判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不能互相取代。
2.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义务主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违反法定程序的
后果。
2.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不受非法干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含义。
2.5依靠群众
依靠群众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专门机关办案和依靠群众的关系。
2.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的要求,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二者的关系。
2.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的要求和体现,“互相配合”的要求和体现,“互相制约”的要求和特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之间的关系
2.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2.9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含义,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意义。
2.10审判公开
审判公开的含义,审判公开的价值,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及注意事项。
2.1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含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意义。
2.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含义,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关系。
2.13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内容,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意义。
2.14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各程序阶段的处理方式。
2.15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内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范围。
考核知识点与要求
(一)概述
识记:①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②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领会: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识记:①公安机关的职权;②人民检察院的职权;③人民法院的职权。
领会: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专属性。
应用:根据该原则,分析司法实践中领导对案件批示等是否合法。
(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领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关系。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识记:①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基本含义;②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含义。
领会:①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关系;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关系。
应用:根据该原则,分析司法实践中各种干涉检察权、审判权现象。
(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领会:该原则的要求。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领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者之间的关系。
应用:根据该原则,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公、检、法机关协调和共同协商讨论案件的现象是否合法。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识记:①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实行监督的程序;②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实行监督的程序;③对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监督程序。
应用:依据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的监督程序,结合具体案件,提出对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诉讼行为的救济措施。
(八)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识记:该原则的含义。
领会:该原则对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意义。
(九)审判公开
识记: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领会:审判公开的价值。
应用:依据审判公开原则,结合具体案件,判断是否应该公开审理。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领会:领会该原则的要求。
(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领会:①该原则的含义;②该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关系。
(十二)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识记:①法定六种情形;②处理方式;③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自侦案件出现法定情形的处理方式。
应用:根据法定六种情形和各个程序阶段的处理方式,结合具体案件,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法。
(十三)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识记: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范围。
应用:结合具体案件,提出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涉嫌犯罪的处理办法。